姜堰暂停所有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诊疗服务!
关于暂停全区诊所、门诊部等
医疗机构诊疗服务的通告
根据近期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暂停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通告如下:
1. 即日起,全区范围内门诊部(不含医院内设的门诊部)、诊所(含备案诊所)、护理院(站)、医务室、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除公共卫生服务外)全部停诊。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通知。
2. 社会办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得接诊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一旦发现该类患者,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立即转运至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具体名单附后)就诊,强化管控措施。如广大市民发现自身可能存在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当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做好个人防护,由专人护送至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区卫健委要加强对上述医疗机构的巡查检查,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州市姜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陈丹丹
责编:周 静
审核:戚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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