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海陵区
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报备制度。近14天内有泰州市外旅居史,特别是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广东省、吉林省、甘肃省等地)的来返海陵人员,应在抵海陵前或抵海陵后立即(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等场所)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减少人员跨区流动。广大市民要及时关注权威机构发布的各项疫情防控信息,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所在地市,确需前往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出发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三、坚持非必须不聚集。大型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严禁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和各类大型群体性聚餐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广大市民要尽量减少聚集,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进入酒店、宾馆、餐饮、理发等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苏康码,餐饮场所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书店、影剧院、浴室、网吧、酒吧、KTV、健身房、瑜伽馆、足疗店、美容按摩、棋牌室(麻将馆)、宗教活动场所、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健身场馆、旅游景点等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线下服务全部取消。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公众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加大消毒频次,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要求。快递、外卖必须实行无接触配送。所有公园、步道等室外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居民小区只保留必要出入口,对所有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查验登记。
五、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常测温和“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符合条件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应尽早就近接种疫苗。
六、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泰州市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陈丹丹
责编:周 静
审核:戚 翔
- 关注|别让“僵尸车”损害城市形象2023-12-01
- 暖心|圆梦行动 为困难残疾人家庭送上冬日“暖阳”2023-12-01
- 关注|市审计局和南理工泰科院签约 开展校地战略合作2023-11-29
- 关注|姜堰娄庄:“三社融合”增活力 集体经济添动力2023-11-29
- 慈善|“爱心奶奶”王亚男的百万捐赠计划2023-11-28
- 姜堰|温室大棚春意浓 菜农“冬闲人不闲”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