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升级!将在全省推广实施~
近日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的
《公勺公筷使用规范》
上升为
江苏省地方标准
正式发布
并将在全省推广实施
标准规定了
公勺公筷使用的基本要求、
制作要求、配置要求、
使用要求、餐饮节约、
清洁消毒与存放、
宣传引导、应用推广
等内容,适用范围是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
各类集体聚餐和家庭用餐。
公勺公筷颜色不同公勺材质应符合 GB 4806.1 要求,勺柄处印(烫)“公勺”字样,颜色明显不同于自用勺,宜为白色或类白色。
公筷材质应符合 GB 4806.1 要求,公筷粗端印(烫)“公筷”字样,颜色明显不同于自用筷,宜为红色或类白色,且长度比自用筷长 3cm~4 cm。
场所不同,要求有变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各类集体聚餐应配置符合要求、数量充裕的公勺公筷。按照“一菜一勺(筷)”、“生熟分开”的原则,在每道菜(点)盛器内(旁)或者自用勺(筷)架旁放置公勺公筷。
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除为每位顾客摆放常规的餐具、酒具、茶具外,应在每道菜(点)盛器右侧(或盛器内)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即“一菜一勺(筷)”;或在自用勺(筷)架的右侧摆放公勺公筷,两者末端齐平,即“一人双勺(筷)”。
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单位食堂(场所)等餐饮服务单位及各类集体聚餐,在每道菜(点)盛器右侧(或盛器内)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
如何使用有讲究
使用公勺公筷前应清洁手部。使用公勺公筷后应放回原处。用公勺公筷取菜宜适量,不将菜返回盛器。用公勺公筷应夹取盛器中靠近自己的菜(点),不用公勺公筷随意翻菜。不得将公勺公筷插入菜或饭中。使用公勺舀汤不宜太满,以防汤汁溢出。公勺公筷被污染或者与自用勺筷混用的,应立即更换。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或撤盘,应使用公勺公筷。
对餐饮节约有要求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在消费者点餐时主动提醒就餐者适量点餐,并提供半份菜或小份菜,对剩余食物主动提供打包服务,应提供可降解餐盒、包装袋等环保用品。标准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度点餐,对可继续食用的剩余食品用公勺公筷打包带走。
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
提醒广大市民
使用公勺公筷
既是保护自己
也是保护他人
我们每个人
都应身体力行
!!!
来源:泰州市文明办
编辑:陈丹丹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戴浪青
- 关注|别让“僵尸车”损害城市形象2023-12-01
- 暖心|圆梦行动 为困难残疾人家庭送上冬日“暖阳”2023-12-01
- 关注|市审计局和南理工泰科院签约 开展校地战略合作2023-11-29
- 关注|姜堰娄庄:“三社融合”增活力 集体经济添动力2023-11-29
- 慈善|“爱心奶奶”王亚男的百万捐赠计划2023-11-28
- 姜堰|温室大棚春意浓 菜农“冬闲人不闲”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