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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数箱货物被盗 缘何不予立案

来源: 编辑:汤晨洁 2022-06-17 16:53:00 查看数:0

企业数箱货物被盗,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这是为什么呢?为了消除企业的疑虑,泰兴检察机关上门释法。

16号上午,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不立案监督案件,在曲霞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经查,2019年7月,泰兴市运通丝绸服饰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有7箱货物被盗。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涉嫌盗窃的人系公司管理人员王某某,王某某虽涉嫌职务侵占,但数额尚未达到构罪标准,因此,公安机关未予立案。该公司不服,于今年2月,向检察机关申请不立案监督。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的监守自盗行为,涉嫌职务侵占,而非盗窃。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团队负责人叶玉坤说:“盗窃是两千块钱,就成为盗窃罪了。职务侵占必须要达到人民币六万块钱,才构成职务侵占罪。本案当中,产品价值只有一万多一点。因此,他达不到职务侵占的入罪标准。”

现场,检察机关详细地进行释法说理,阐明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得到了企业的理解与支持。

泰兴市曲霞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黄枫楠说:“听证会这种形式是我们检务公开的充分表现,同时,我们检察机关对整个事实进行了释法说理,也是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利。”

另外,检察机关还运用“办案+服务”的组合模式,多次上门服务,指出该企业的管理漏洞,并提出整改建议。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将依法依规,融入企业文化。

泰兴运通丝绸服饰有限公司经理薛纪贵说:“检察官到我们厂里来进行了实地了解,对我们厂里提出了整改的建议和方案,我们企业逐步走上正轨,现在企业已经开始盈利,感谢政府的支持和检察官的建议。”

记者:戴祥翔

通讯员:叶晶

编辑:李子韵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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