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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通报4起违反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典型问题

来源: 编辑:余盈 2022-01-29 09:22:49 查看数:0

 我市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出台后,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坚持视禁令为禁区、把“节点”当“考点”,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远离“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十条禁令”开展全覆盖、高频次、滚动式的监督检查,持续营造真管真严、常抓常严的浓厚氛围。但禁令高压之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收敛、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十条禁令”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兴化市住建局村建科科长沈平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休闲活动安排问题。2022年1月18日晚,沈平桂接受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费某某安排的洗浴按摩活动,消费752元由费某某安排其朋友李某代为支付。2022年1月,沈平桂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海陵区司法局京泰路司法所所长秦俊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12月31日晚,秦俊华违规接受辖区内矫正对象之子张某某安排的宴请,烟酒、餐费合计7240元由张某某支付。2022年1月,秦俊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姜堰区大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12月27日晚,陈祥违规接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某安排在某羊肉馆的宴请,餐费2280元由吴某某支付。2022年1月,陈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泰兴市根思乡工业集聚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年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1年,冯年明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黄金叶香烟8条、南京95至尊香烟6条、软中华香烟4条,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礼金5000元,合计价值21600元。2022年1月,冯年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以上4起问题都是无视禁令、心存侥幸的典型,有的个人享乐老板埋单,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礼品礼金照收不拒,这充分说明“四风”问题依然易发多发、隐形变异依然层出不穷。这些行为顶风违反禁令、影响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党员干部要引为镜鉴、警醒警示,从反对酒局饭局做起,从拒收礼品礼金做起,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定不移守好节点,从严从实管好干部,不折不扣履行纠治“四风”的主体责任。全市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十条禁令”作为坚守政治规矩、永葆廉洁本色的试金石和刻度尺,切实做到讲政治、守纪律、严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不打烊”,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岗位开展不间断的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要从严执纪问责,坚决落实“三个一律”要求,让顶风违纪者付出沉重代价;对重大典型问题实施“一案双查”,以严格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真正让“十条禁令”成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来源:清廉泰州

编辑:余盈

责编:邵晓霞

审核: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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