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公告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自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中旬,省、市、县联动对泰州市和各市(区)及相关涉粮部门(单位)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市委接力巡察组、市委联动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工作相关问题反映,重点是党员干部涉粮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其他不属于涉粮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市和相关市(区)有关部门办理。巡视、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信箱:设在市和市(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及涉粮企业等场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2021年10月12日
编辑:陈丹丹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戴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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