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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启动一个月,兴化查获酒后驾车超百起

来源: 编辑:宋涔玮 2018-04-02 10:04:54 查看数:0

春季历来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季节,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3月1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春雷行动”,严查严打酒驾、毒驾、涉牌涉证、非法流动加油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截止到3月 29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万余起,现场查获饮酒驾驶69起、醉酒驾驶42起、涉牌涉证148起、非法流动加油车7辆。

一天时间,现场查获9名“醉猫”

3月9日,按照泰州交警支队统一部署,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酒驾、毒驾整治行动。

中午12点30分,安丰中队中队长刘国余、副中队长张志满在安丰镇区繁华路段设点开展整治行动,期间现场查获两起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分别为24.30mg/100ml、23.33mg/100ml。

下午1点37分左右,周庄中队中队长彭德春带队在镇区道路巡逻整治,现场查获殷某饮酒驾驶苏M70821二轮摩托车,酒驾测试结果为27.8mg/100ml。

下午2点35分,开发区中队副中队长易凯在辖区整治期间,拦下一辆本地车牌的二轮摩托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一股酒味。随后民警将其控制带下车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3.4 mg/100ml,达到饮酒驾车标准。

晚上9点50分左右,城区三中队民警尤庆华在城区大润发超市路段现场查获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各一辆。其中醉酒驾驶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0.9mg/100ml。

据了解,仅3月9日这一天,交警部门查处酒驾战果显著,现场捉住9名“醉猫”。截止到3月29日,他们已在乡镇、农村公路和主城区共查获饮酒、醉酒驾驶111起,极大震慑了酒后驾车违法犯罪。

“违章王”,557条违法未处理被查

4年没年检,557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记2339分,保险过期……3月12日,这个堪称“违章王”的轿车在兴化长途车站路段被查获。民警表示,跟全国各地已经公布的“违章王”比较,这辆车违章次数能进全国“前五”了。

3月12日,垛田中队在辖区开展“春雷”行动,严查严治交通违法犯罪,全力预防和压降交通事故。晚上8点45分左右,一辆赣C牌照的黑色桑塔纳轿车临近执勤点时行为异常,开得慢慢悠悠。

民警上前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逾期未检,保险过期,且涉嫌使用其它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

为了核实该车具体信息,民警通过平台查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辆赣牌桑塔纳自2014年12月之后就再未年检,2013年12月以来再未购置责任强制保险。

更夸张的是,自2014年2月以来,该车累计交通违法记录高达557条,其中在兴化的交通违法有540条,绝大多数都是闯红灯和违反禁令标志,其中还有一起超速100%、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介绍,这辆“违章王”557次违章记分达到2339分,罚款金额93500元,可以买辆新车了。如果按一本驾驶证12分来计算,190本驾驶证都不够扣,交通违法记录可谓“劣迹斑斑”。

驾驶员张某称,该车是别人抵押给他的。他明知车辆逾期未检不能上路,于是“灵机一动”,将其它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和标线标志“移花接木”到桑塔纳上,试图“瞒天过海”。因为车子一直未年检,他也不知道竟然有这么多违章,面对巨额罚款,张某后悔莫及。

严查非法流动加油车

“非法流动加油车”是市交警大队“春雷行动”重点打击对象。据了解,非法运营流动加油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月份,他们已先后查处6起非法流动加油行为。

3月10日下午,科技中队民警利用科技手段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MA1XXX的流动加油车的行驶轨迹,立即指令吸取城区二中队警力前往堵截。从五里西路到文峰路再到板桥路,历经5条道路、13个路口,民警紧随其后、跟踪追截。下午6点55分,该车被民警拦下。驾驶员王某承认了非法流动加油的事实,该案被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3月13日下午,垛田中队民警马恒年、沈卫桃和法宣中队民警侯峰钟在南亭路垛田张庄段开展路面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移动加油面包车正在给一辆客车加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取证。经查,陈某驾驶车牌号为苏MX568X小型面包车为一辆中巴车加油,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垛田派出所处理。

3月24日下午,戴窑中队民警张大春在G204国道兴化段开展“春雷行动”专项整治。巡逻过程中,在合陈镇朱甜大桥南侧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有加油嫌疑。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车厢已被完全改造,放着一个焊制方形铁制油罐,旁边有计价器、加油枪等加油设备。驾驶员袁某对从事非法流动加油经营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后来将该案移交派出所处理。

“醉驾哥”一次醉驾不悔改,二次醉驾又被抓

3月14日下午,扬州籍男子徐某某因二次醉酒驾车,被市交警大队依法执行刑事拘留,送押兴化看守所。

2月24日晚,徐某某在扬州酒后驾车被当地交警部门现场查获。经鉴定,徐某某事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8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当地警方调查发现,整整一个月前,也就是1月24日晚,在兴化走亲戚的徐某某因酒后驾车被他人举报,后被兴化交警现场查获,检测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6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也就是说,扬州交警查获徐某时,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正被兴化警方取保候审,驾驶证仍在吊销期间。

一次醉驾不悔改,二次醉驾又被抓。在明知自己饮酒驾驶、处于取保候审、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状态下,徐某某不知悔改,依旧选择酒后开车,结果又被警方查获。面对审讯,徐某某称非常后悔,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

扬州警方后将徐某某二次醉驾案件移交给兴化警方。兴化市交警大队依法对徐某某依法作出刑事拘留的处罚决定,下一步将移交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据了解,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集中曝光“飙车”、“开斗气车”、酒驾醉驾和典型交通事故,营造严管严治的强大声势。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踊跃参与道路交通的共管共治,为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兴化日报

编辑:宋涔玮

责编:戚翔

审稿:单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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