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说法(20)
前不久,泰兴市黄桥镇一家成人用品自助店,半个月内被盗两次。店内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嫌疑人作案的全过程。
失窃的自助店位于黄桥镇西寺桥村。店内监控显示,当天凌晨2点多,一名男子进店实施盗窃。店主张先生说,他的钥匙放在店里,犯罪嫌疑人用钥匙打开货柜,把东西全部拿走了。
疏忽大意的张先生重新将货补全,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仅过了十几天,自助店再次被盗。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民警陆叶盼介绍,第二次是嫌疑人用小锤将售货机橱窗玻璃砸开后将商品偷走。
这次店内商品又被扫荡一空,两次损失在一万多元左右。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嫌疑人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何某被抓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警方在其家中也找到了失窃的成人用品,大多完好无损,挽回了受害人的部分损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自助售货并非无人监管,出于侥幸心理实施盗窃,这种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同时提醒店主要加强防范,遇到类似情况及时报警
普法小贴士
房贷不是你想还想还就能还,最近老李才知道提前还贷涉及法律问题不能拍脑门决定,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关于提前还贷那些事儿。
几年前老李买房子的时候在银行办理了二十年贷款,6%-7%的房贷利率计算下来每月还贷压力不小。最近,LPR进行下调新增房贷利率不到4%,房贷利率与其他贷款利率之间的高利差让老李动了提前还贷的念头。老李到银行一打听,发现提前还贷申请已经排到了三个月之后。不仅如此,老李还听说,提前还贷还不是想还就能还,隔壁的老赵提前还贷还交了不少违约金。这事儿老李越想越糊涂,贷款利率调整变化算不算情势变更呢?提前还钱不是好事儿么,怎么还能违约呢?银行要是不接受提前还贷,老李起诉的话诉请是什么呢?房贷利率调整是否属于法律上情势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司法实践中,对情势变更的审查重点在于:1.是否存在情势变更的事实,即合同存在的基础情况是否发生变化;2.情势变更是否是合同双方不能预见的,且双方均无过错;3.继续履行原合同是否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制度的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因其涉及合同的变更、解除,所以法院通常持较为严格、审慎的态度。
那么,调控银行房贷利率是否属于情势变更呢?首先,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合同属于借款合同,房贷利率在一定范围内的调整波动并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继续履行合同不会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况。其次,按揭贷款通常持续时间较长,除固定利率外,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预见未来调控贷款利率的可能性。此外,民法典也明确将商业风险排除在情势变更之外,所以在商业活动中,未达到异常变动程度的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涨跌等而产生的损失不适用情势变更。
老李买房贷款时房贷利率受当时的房地产政策、供求关系、整体经济发展情况等影响,现在利率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不属于情势变更,老李不能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变更或解除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
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本节目是由泰州市司法局和泰州新闻综合广播联合制作播出,下次节目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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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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