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更新,事关职工社保!

【操作步骤】
第一步
通过扫码或者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界面上方【地方特色】,选择【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第二步
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等待数据初始化成功后,点击【确认】,系统弹出“提示”,点击【我已知晓】。主页面展示职工数据。用人单位可手动填写“新缴费工资(元)”,也可选择导出表格至本地,修改工资后再导入。


第三步
确认新缴费工资填写无误后,全部勾选或部分勾选工资记录,点击【提交申报】,系统弹出“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温馨提示】
1.本次需要申报的对象为:2025年12月在职职工以及2026年新入职职工。对于在2026年1月6日前办理停保的职工,无需进行本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请单位准确核对人员名单,确保申报范围正确。
2.2026年1月起,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按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即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762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952元执行。待2025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确定后,省有关部门将发布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征收。
3.用人单位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2026年新入职职工,用人单位根据职工起薪当月按全月计算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工资。具体的工资构成可以参考:《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文件。
4.申报时如遇系统提示“缴费工资申报失败”,可能是由于存在“在途业务”,“在途业务”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请按情况处理:
(1)已申报当月社保费但未扣款,请先作废该未缴费的申报表,待“在途业务”消除后,即可正常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2)已完成缴费但系统仍提示失败,可能是费款尚未入库。请耐心等待2-3个工作日,待费款状态更新为“已入库”后重新尝试申报。
(3)存在未办结的用人单位申请的退费流程,请耐心等待退费流程完结后再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知道多些】
社保费缴费工资基数怎么算?
目前,正值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期,有企业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留言提问:社保费缴费工资基数应该怎么计算?
不同人员的缴费工资如何确定?
1.在职职工
用人单位以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
2.新入职职工
2026年新入职职工,用人单位根据职工起薪当月按全月计算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组成有哪些规定?
关于缴费工资政策,按照以下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3)统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入工资总额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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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详见→→
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所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即为缴费基数。缴费工资高于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低于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缴费工资基数。


更多社保费政策、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可随时翻阅《社保零距离 安心伴你行 社会保险费政策实务一本通上线了》,随学随用。
来源:江苏税务
编辑:曹佳蓉
责编:余盈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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