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道按什么标准设立?省里出台“两标准一办法”
镇、街道按什么标准设立?
如今有依据了
4月1日起
《江苏省设立镇标准》
《江苏省设立街道标准》
《县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办法》
(以下简称“两标准一办法”)
正 式 施 行
【为贯彻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镇、街道设置,加强县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管理,2020年3月2日省政府审议通过并公布“两标准一办法”。点击文字可查看全文▲】
“两标准一办法”的出台
标志着江苏省行政区划管理的
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迈上新台阶
关于设立镇标准
一是明确设镇总体要求。提出了设镇要“遵循小城镇发展规律”“与省、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等要求。
二是完善撤乡设镇指标体系。从建成区人口和面积、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4方面设定了24项指标,并优先考虑人均指标较高的乡。
三是提出乡镇合并控制指标。区分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一般镇两个层次,分别从常住人口、面积方面设定控制标准。
关于设立街道标准
一是明确设立街道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有利于理顺城市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增强行政服务效能的总体原则,强调了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要求。
二是分档设定驻地镇改设街道指标。根据驻地镇常住人口规模分3档设定街道指标,并原则规定了分设街道的数量上限,避免过多增加机构。
三是健全一般乡镇改设街道指标体系。从建成区人口、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4方面设定了21项指标;对规模较大乡镇需要分设街道的,参照不设区的市和区政府驻地镇改设街道标准从严控制。
四是提出现有街道优化整合要求。区分县级市和2000年以后撤县(市)设立的区、设区的市老城区两种情形,分别明确街道整合标准。
关于县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
申报审核工作办法
一是体现党管区划原则。明确县级人民政府驻地迁移要经过县级党委全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向设区市党委政府报告等环节,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要经过乡级党委会、政府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和县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等环节。
二是体现严格管理要求。规定除自然灾害、办公设施严重老化且属于危房、国家重点(大型)工程建设等5种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予迁移;必须迁移时,应当遵循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有利于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原则,制定方案逐级上报审批。
三是体现慎重稳妥导向。明确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确保社会稳定。
“两标准一办法”
具体有哪些内容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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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政府网、江苏民政
编辑:程 娜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戚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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