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州长江渔民全面退捕上岸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今年3月,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今年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争取在2年内使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捕捞渔民全部退出捕捞,实现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永久全年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
上午,泰州市渔政监督支队的工作人员来到长江边,对岸边停靠的渔船马力、渔网数量、渔民年龄等信息进行登记。据了解,长江水域生态随着长江渔业资源持续衰退,出现了渔获物种类减少,渔获物结构小型化,天然捕捞量持续下降的现象。“四大家鱼”早期资源量比上世纪五十年代减少了97%以上,有的地区甚至陷入“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差,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
为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农业部制定了“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录”,我市长江靖江段被划定为中华绒螯蟹、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今后,渔民将不能在这个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生产性捕捞作业。
泰州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张荣根介绍,目前在这里从事作业的专业渔民有220多条渔船,从今年开始已经在制定退捕还江计划,预计到2018年6月30号之前,把这部分渔船退捕结束,从明年开始长江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
根据农业部的计划,在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实行全面禁捕后,将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进行全面禁捕。也就说,以后我市泰兴、高港等地的渔民,都将逐步退出长江捕捞。
渔民仇国祥:“退捕对长江的生态环境有好处。”
渔民李国祥:“长江的鱼多了以后肯定越来越好啊。”
虽说,对于长江禁捕渔民都表示支持,但是,绝大多数渔民的文化水平不高,禁捕之后,他们就要上岸,对于今后的生活问题,渔民还是非常担心。
渔民李国祥:“像我们等开捕的话,五六十岁了搞鱼就是国家允许你搞你也拿不到证了,那你上岸上班又没有人要你,年龄大了。”
目前,渔业部门正在制定保护区渔民退出捕捞和转产安置的相关方案,有效解决保护区捕捞渔民上岸、安居、生活等基本需求。
泰州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张荣根:“第一个就是我们要对渔民进行补偿,这个补偿包括渔具渔船捕捞证件;第二个我们对渔民退路进行安置。”
对于渔民上岸后的工作、生活问题,目前的初步方案是不同的年龄段实施不同的安置方法。
泰州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张荣根:“第一是对60岁以上的到龄的渔民进入社保养老保险;第二是对中等年龄的渔民,我们要组织一支护渔队伍进行禁渔期实施以后的长江禁捕工作;第三是对年轻的渔民,我们进行转岗培训重新就业安置,在2019年之前把这个渔民安置工作全部结束,保证在2020年开始全面实行长江禁捕计划。”
全媒体记者 贾广志
编辑 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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