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 | 靖江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试点启动——“我在靖江有家啦!”
8月30日下午5点,在靖江市工作了一年半的南京小伙杨旭,从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到了一套新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成为靖江试点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首个“尝鲜者”。“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真是惠民,我在靖江有家啦!”杨旭高兴地说。
杨旭2025年初来到靖江,从事长江文化中心的运营推广、文旅项目运营策划等工作。“靖江对我们年轻人很友好,加之女朋友是靖江人,我就想在靖江安家落户。”杨旭看中了靖江市城建集团开发的城市桂语小区,在详细了解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后,30日下午便与产权持有单位签订合同,申购一套128.37平方米的共有产权住房。
当天下午,靖江市住建局、自规局、税务局及城建集团等单位工作人员为杨旭申购的共有产权房办理不动产权证。这本不动产权证书上标注了产权共有情况,其中杨旭占比51.37%。
领到新房钥匙后,杨旭算了一笔账:房款打九折后需要缴纳82万元,本科毕业的他可以享受15%首付款的政策,这次只需支付12.3万元,余款全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账户提取就够了,不用再额外还款。他个人每个月只需要再掏近1000元,支付城市桂语持有的48.63%的产权租金,5年后租金还可以抵增购款。
目前,靖江市正在推行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通过由购房人与产权持有单位按份额共有产权的“一房两制”新模式,让各类人才在靖江安居乐业。购房人所持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1%,产权持有单位所持份额不超过49%。申请家庭须同时满足两项核心条件: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靖江市无自有商品房,且申请人在靖江本地就业。购房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在合同期内需支付产权共有单位持有比例的产权租金。自购房起5年内,可一次性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而住房共有期间已缴租金可直接抵算购房款。
8月24日,泰州市市长李晖专程赴靖江调研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情况,希望靖江加快推进共有产权住宅试点,真正让这项政策既叫好又叫座,让更多人才在靖江和泰州安居有保障、创业更安心。
据悉,目前靖江市已筹备近千套房源,覆盖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滨江新区、靖城街道、城南园区、城北园区、新桥镇等。该市城建集团、交产集团首批开展试点,拿出城市桂语、钰景小区、长虹花园、丰华小区等现房房源490套。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刘燕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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