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自理并要记录口感,泰州在全国率先出台中小学领导和家长陪餐基本规范
交汇点讯 7月3日,《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领导和家长陪餐基本规范(试行)》正式出台,对陪餐的人员、流程和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
该基本规范提出,对学校领导和家长陪餐基本流程进行固化。每学期初,学校制定校级干部陪餐安排表,确保每日均有校级干部参与陪餐。安排的校领导当日因故不能参加陪餐的,需提前安排其他校领导。食堂负责人提前一天在家长陪餐志愿者库中随机抽取家长代表,发出陪餐邀请,明确陪餐目的,约定陪餐时间和地点。如平台随机抽取的家长代表因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校陪餐,可由食堂负责人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通过班级群、电话等方式邀请其他家长代表陪餐。陪餐校领导要在开饭前1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材储存、加工流程、餐具消毒、防鼠防蝇设施等,确保符合卫生标准。核对食材台账、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发现临期或变质食材需立即要求整改。检查当天值班人员“校园餐”先尝、先闻、先看记录,确认无异常后签字存档。与学生同窗口取餐、同桌用餐,餐费自理,且与学生同餐同价。通过“看外观、闻气味、尝味道”评估饭菜质量,并记录菜品名称、口感、学生反馈等信息。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需要改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家长陪餐时,要在学生开饭前10分钟进入食堂,查看后厨环境卫生、食材新鲜度及操作流程。与学生同区域用餐,餐费自理,按学生餐标支付。如发现食材不新鲜、卫生不达标等问题,立即向学校反馈,学校安排专人答复并限期整改到位。领导和家长陪餐都需填写《陪餐记录表》,记录食材品质、营养搭配、菜品口味、菜品性价比等,并提出改进建议,存档备查。
泰州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推进学校领导和家长陪餐,是保障“校园餐”质量的有效抓手。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着陪餐流于形式、疲于应付的现象。泰州市全国率先出台中小学领导和家长陪餐基本规范,就是为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和家长陪餐的应有作用,又不过多增加中小学领导和家长的负担,从而不断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学校党组织会议或者行政办公会要确保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上研究分析学校领导和家长陪餐情况,汇总交流陪餐记录,研判分析所提问题,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并做到举一反三,提出解决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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