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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施行 泰州多形式开展执法宣传活动

来源: 编辑:赵采薇 2026-08-14 19:39:21 查看数:0

连日来,泰州各地多形式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宣传即将于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8月13日,泰州海事局联合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在长江开展水上专项执法宣传活动,以“普法+现场执法”方式筑牢长江水域生态安全屏障。

执法人员登上码头、登临船舶,为一线船员、码头工作人员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船舶污染防治相关内容,并在开展相关抽检、核查、监测等工作的基础上,围绕燃油质量、岸电使用、水体环境等维度,排查水上航运污染隐患,引导航运企业与船员树牢环保意识,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

泰州海事局泰兴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海涛说:“我们通过上船普法,现场监测监管,就是让船员、航运企业第一时间知法懂法,自觉落实各项环保举措,共同守护好长江水环境,推动航运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泰兴生态环境局走进黄桥经济开发区的长虹三杰新能源公司,开展“送法典入企”普法活动。宣讲人员围绕企业环保法定义务、违法追责、绿色转型政策细致解读,明确危废管理、持证排污、减碳管控等刚性要求,引导企业吃透新规、全流程闭环管控环境风险,依托合规经营抢抓绿色发展红利。企业表示,将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守生态法律底线。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环境局与司法局将通过联合普法、执法联动、企业帮扶三项举措,打通执法监管、普法服务、行政指导全链条,让《生态环境法典》深入人心。现场,专业律师还分析了企业生产过程中固废处置、噪声管控、排污管理等高频环境法律风险,为企业及基层环保工作人员送上精准、实用的法治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 年3月12日表决通过,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法律,共5编1242条,系统整合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制度,压实各方环保责任,以刚性法治保障生态安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


泰州台综合报道

编辑:赵采薇

责编:余盈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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