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决定李晖代理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6月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恒新通报省委、市委有关任免决定。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及辞职事项的说明。李晖作拟任职发言。会议对人事任免案进行表决,决定接受万闻华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李晖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其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张余松向李晖颁发任命书,李晖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德平、邹祥凤、沈明刚、钱忠、李新美,秘书长李卫国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昌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合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丁志强、市政府秘书长包亚及市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马晓斌、董书林
编辑:刘燕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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