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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公布

来源: 编辑:钱宇璇 2026-04-29 14:54:43 查看数:0

根据《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长江流域、太湖流域防汛期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淮河流域防汛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近日,江苏公布2026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汛期是指江河、湖泊洪水在一年中明显集中体现,容易形成洪涝灾害的时期。由于各河流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和涨水季节不同,汛期的长短和时序也不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江苏省防洪条例》相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强化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责任,切实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现将全省大江大河、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直管流域工程、水库安全度汛及市级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请各级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江苏省市级防汛抗旱

责任人名单


江苏省市级防台风

行政责任人名单


江苏省重点防洪城市

市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江苏省直管流域

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江苏省大江大河

市级防汛责任人名单


来源:江苏新闻

编辑:钱宇璇

责编:余盈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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