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泰州市区解除……
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解除
市区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版)》第七十三条等相关条款,经市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申请,市医保中心同意与其解除相关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附件:1.泰州市区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2.泰州市区解除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服务协议名单
3.泰州市区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管理药品用药保障服务协议名单
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泰州市区解除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附件2
泰州市区解除定点零售药店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服务协议名单
附件3
泰州市区解除定点零售药店
“双通道”管理药品用药保障服务协议名单
来源:泰州医保
编辑:汤晨洁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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