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变!本周上班时间……
不知不觉
假期已进入尾声
小伙伴们该收收心
准备工作了!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
今天风大雨大
大家自驾返程路上
要注意交通安全哦~
小编还要提醒大家
5月6日(星期六)
要上班!要上班!要上班!
别忘了调闹钟
同时,6日当天
我们将进入夏季第一个节气
立 夏
斗指东南,维为立夏
万物至此皆长大
你知道
除了法定假期
劳动者还有哪些权益吗?
一起来看看
↓↓↓
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加班获取加班费的权益
依照《劳动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春节、元旦、五一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获缴“五险一金”的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法》中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带薪休假的权益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假期包括法定假、年休假、病假以及工伤假、婚假、产假等。《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年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获取高温津贴的权益
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妇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来源:泰州微视听
编辑:樊锦华
责编:宋涔玮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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