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事任免
昨天下午
海陵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案
任命
秦立春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朱纯国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京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亚、刘烨二位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秋平等162名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决定任命
景长春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接受
曹祥同志辞去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
陈树平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柯杰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京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玮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决定免去
秦立春同志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来源:微海陵
编辑:汤晨洁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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