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广电采编播岗位从业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8月正式印发。泰州广播电视台作为泰州舆论主阵地,日前组织一线采编播岗位从业人员,集中学习《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条例》是宣传思想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
《条例》共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
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是目的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党委和党委宣传部职责等管总的内容。
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
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
《条例》有哪些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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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郑剑云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戚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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