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发现: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带动乡村振兴
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专门将兴化市供销合作社确定为全省13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求坚持以“为农、务农、姓农”为总要求,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现在四年时间过去了,兴化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成果如何呢?今天的乡村发现,我们就一起去看看。
记者:张涛
编辑:汤晨洁
初审:赵倩倩
终审: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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