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 行 通 知!
各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职工购房提取、贷款预申请及租房提取预申请、单位缴存登记预申请、外地户籍职工离开本市提取公积金等业务功能已经开发完成。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购房提取、贷款预申请
职工购房合同已经办理网上备案手续,且所在市、区备案信息已经与泰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实现交换共享,方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上述预申请业务。职工通过个人网厅提交业务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短信通知职工携带必要的材料到中心办理后续手续。
2、租房提取预申请
职工通过个人网厅提交申请,中心短信通知职工携带必要的材料到中心办理后续手续。
3、单位缴存登记预申请
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业务大厅进入“缴存登记预申请”页面,按照要求填写必要的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短信通知单位经办人携带必要的材料到中心办理后续手续;单位提交的信息直接进入公积金信息系统。
4、外地户籍职工离开本市提取公积金
职工通过个人网厅提交申请后,信息系统系统通过泰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泰州常住人口信息库核查是否外地户籍,同时审查是否已封存6个月以上、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如果满足条件,职工提交的信息直接进入公积金信息系统提取审批流程。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0日
来源:中国兴化政府网
编辑:程 娜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戚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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