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报送第33届中国新闻奖初评作品的公示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现就泰州广播电视台拟报送参加第33届中国新闻奖初评的两件作品在凤城泰州网进行公示。
按照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规定,自2023年3月30日起至4月10日结束,欢迎监督、评议。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
电话: 15161062951
电子邮件: 448261730@qq.com
泰州广播电视台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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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汤晨洁
责编:赵倩倩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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