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十三五 用“现代民政”造福“泰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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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既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泰州奋力推进三大主题工作、加快建设“四个名城”,谱写“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泰州篇章的关键阶段,更是泰州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全面建成现代民政的关键时期。

泰州民政事业发展既面临重大历史机遇,又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十三五”期间,泰州民政要始终坚持“法治、创新、融合、共享”的发展理念和“抓重点、树品牌、促转型、补短板、守底线”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服务国防军队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在民政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现代民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文化、信息化达到较高水平;民政事业发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市(区)为单位全面建成现代民政;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依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牢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00元,以市(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增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渠道进一步拓宽。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完善基层儿童福利体系,加大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福利服务多元化供给。加大慈善事业立法创制力度,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

民政公共服务更加优质

优化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完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张,护理型床位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床位比例进一步提高,“医养融合”发展局面基本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备,老年人助餐、日间照料等基本服务需求优先得到保障。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和地名公共服务,适度调整行政区划。提升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全面建立生态殡葬奖补制度。

社会治理格局更加科学

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和谐自治,城市、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8%、95%。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12个。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完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不断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格局,充分实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

加大社会化双拥工作力度,完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巩固提升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成果。普惠与优待共享、城镇与农村一体、物质与精神并重的优抚安置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落实岗位安置、教育培训政策,退役士兵培训合格后就业率达到95%以上。加强烈士褒扬工作以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