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姜堰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及招生办法征求意见出炉!
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招生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拟定了《2021年姜堰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1年7月13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区教育局普教科邮箱:pjk201@163.com。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1年7月7日
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三)施教区变化及有关情况
1.新桥、城南幼儿园是区委、区政府为缓解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现状而建设的2所公办幼儿园,今年秋学期正式投入使用。根据泰州市集团化办学有关要求,2所幼儿园由实验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统一管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划分了施教区范围(详见附件1)。
2.结合新建幼儿园的投入使用,按照“尊重历史、相对稳定、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大城区部分区域“共有施教区”的调整力度(详见附件1),由家长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3.梁徐幼儿园、桥头幼儿园、兴泰幼儿园仍按原乡镇范围进行招生;官庄幼儿园招生范围为新通扬河以北天目山街道所在区域(不含前期已纳入康华社区管理的有关小区);沈高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原沈高镇。
二、附件1: 姜堰城区公办幼儿园施教区划分




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三)施教区变化及有关情况
1.三水初中、新桥小学是区委、区政府为缓解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紧张现状而建设的2所公办学校,今年秋学期正式投入使用。根据泰州市集团化办学有关要求,三水初中由城西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管理,新桥小学(现更名为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街北校区)由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管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划分了三水初中和北街北校区的施教区范围(详见附件1、附件2)。
2.为进一步放大北街校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将北街校区更名为“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街南校区”,新建的新桥小学更名为“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街北校区”。从今年秋学期起,将现在的北街校区分级部进行管理,北街北校区为1-3年级部,北街南校区为4-6年级部。今年秋学期,北街北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北街南校区不再招生。
3.结合新建学校的投入使用,按照“尊重历史、相对稳定、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大城区部分区域“共有施教区”的调整力度(详见附件1、附件2),由家长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4.梁徐中小学、王石中小学、桥头中小学仍按原乡镇范围进行招生;沈高学校招生范围为原沈高镇;兴泰小学仍按原兴泰镇范围进行招生;兴泰小学、俞垛小学毕业生升入溱潼二中或叶甸初中就读。
5.今年秋学期起,停止官庄小学一年级招生。凡符合原官庄小学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可到实小北街北校区报名,也可选择到二实小康华校区、淮海校区报名。
二、附件1: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小学)





三、附件2: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初中)



来源:姜堰教育
编辑:程 娜
责编:邵晓霞
审核:莫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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