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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学法减分”上线!

来源: 编辑:岑丹 2021-06-18 18:50:32 查看数:0

“交管12123”APP

学法减分”已上线!


泰州车主注意啦!


只要是持有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驾驶证的人,且“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泰州,在处理完交通违法且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符合业务办理条件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参加“学法减分”,在学满30分钟后就可参加网上考试,答对18题及以上就可为自己的驾驶证减1分。


敲黑板!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不得参加学法减分:


(1)本记分周期内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已减免记分满6分的;上一个记分周期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有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2)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驾驶证状态具有逾期未审验、扣留、暂扣、违法未处理情形;


(3)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4)驾驶人参加学法减分、满分审验教育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5)存在未完成学法减分申请信息的;


(6)申请参加的公益活动的,当前记分周期存在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的或者驾驶证清分日期距当前申请日期不足三日。


温馨提示



①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学习的,学习完成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的,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②参加公益活动的,应当在活动规定时间及时参加并完成签到签退,公益活动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驾驶人,一次减免1分;


③驾驶人应当在当前记分周期内完成网上学习考试或者公益活动,未完成的,申请记录将自动作废;


④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情形的,驾驶人将被加入至全国黑名单信息库,三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

(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多减6分哦~)


小伙伴们

如在“学法减分”过程中

遇到任何问题

可拨打“一号窗口”热线12123—5


来源:泰州交警

编辑:陈丹丹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戴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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