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新修改《统计法》圭臬 启航统计新征程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是统计事业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以新修改《统计法》为指引,筑牢统计事业发展基石,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法治航向
此次《统计法》修改聚焦防治统计造假重点难点问题,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统计法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明确“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总结统计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为统计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统计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此次《统计法》修改,旗帜鲜明地将 “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统计法》,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首要前提是要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绝对领导。泰州统计系统将始终坚持守好“统计数据质量”这一根本生命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使命,紧扣“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宗旨,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三大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厚植法治土壤
普法方能知法,知法方能守法。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必须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要坚持分级分类,有层次、有重点开展学法普法宣法。一是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长效,推动新修改《统计法》进机关、进党校,增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着力强化各级统计人员学法普法,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深入学习领会新修改《统计法》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教育引导统计工作人员知法明法用法守法,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自觉接受统计法治监督,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三是精心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产品,紧扣“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专业培训会、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基层调研等为契机,开展贴近大众的宣传活动,推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入企入村入户,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受众面,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法治根基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是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重要保障,作为基层统计调查部门,要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保证新修改《统计法》在基层落地见效。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围绕新增制度机制条款和修改内容,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清理和调整不协调、不一致的条款,加强制度文件合法性审查,保证新修改《统计法》得到全面实施,做到系统配套、有效衔接、务实管用,打通新法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坚决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履行核心职能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责任闭环体系。三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依法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评价管理机制,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四、严格执法监督,捍卫法治权威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依法行使统计监督职能,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强大武器,是保障新时代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赋予统计部门的职责义务和时代使命。一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效能。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处不配合统计工作、迟报拒报以及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现象,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违反统计方法制度等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提升执法效能,守好统计法律底线。二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定期专题培训提高法律和业务专业水平,通过以干代训、跟班学习等提高执法检查技能。配强选优年轻骨干加入法治队伍,不断增强法治队伍持续“造血”功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统计法治队伍。三是提升贯通协同实效。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审计等各类监督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完善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机制,及时纠治风险隐患,强化监督成果运用,保障调查制度方法贯彻执行到位,切实纠治数字腐败和虚假政绩,构建良好统计生态。
以法护航,数海扬帆风正劲;击鼓催征,起航再谱新篇章。泰州地区统计调查部门将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搞准“国之大数”,切实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作者:刘红(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 夏朝云( 泰州市统计局 )
编辑:闾巍
责编:杨帆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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