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限行!下个月开始施行!

  • 24-10-22 16: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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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泰兴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调整市区部分道路限制通行区域和时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泰兴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区域调整

襟江路(不含)以东、镇海路(不含)以西、阳江路(含)以南、澄江路(不含)以北路段形成的合围区域。


二、泰兴市区货车等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和时间调整

1、江平路(阳江路至澄江路)路段,各类载货汽车、大型客车、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专项作业车、挂车、教练车、三轮摩托车、各类商业宣传车、人力营运三轮车,限行时间由7:00-21:00调整为6:00-22:30

2、江澄路(蒋泰线至板桥路)路段,各类载货汽车、大型客车、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专项作业车、挂车,每天6:00-22:30时段内禁止通行


三、其他禁限行措施按照2019年5月28日泰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城区道路对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的公告》实行。


四、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智慧泰兴

编辑:钱宇璇

责编:宋涔玮

审核: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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