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了!泰州市消保委提醒:理性消费,切勿盲从

  • 21-11-01 16: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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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提前打响,网购达人们做好了“剁手”准备,各大电商也纷纷推出各类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为此,泰州市消保委提醒大家:理性消费,切勿盲从。



当前,直播购物非常流行,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网购要理性,不要受催促的消费环境影响,冲动消费。交易时,一定不能脱离平台付款,更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者转账付款给其他人。同时。大家还要通过录屏、截屏等途径,保留好宣传承诺、消费凭证等证据。



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黄实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消费者网络购物或者电视购物七天之内是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七天的期限,发现货品有问题,及时退换,以便维权。”


“双十一”活动期间,不少商家会以“双十一”当天享受低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进行商品预售,并注明“定金不可退回”。消费者在购物时,要仔细阅读定金规则,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优惠券限制使用条件”等条款,要确认需求后再付款;支付尾款时,需要留意优惠是否与承诺一致。此外,近年来,奢侈品网购,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折扣价”似乎拉近了更多人与奢侈品之间的距离,对此,消保委提醒,网购的奢侈品鉴定成本过高,且众品牌质量不一,消费者在购买时还需擦亮眼。


记者:尹友荣

编辑:悦   鸣

责编:邵晓霞

审核:季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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