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0年仍是“未婚”,民警多方核实帮助更正信息

  • 20-12-14 15: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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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想更改一下我的婚姻状况!”12月7日下午,一名六十岁左右的女子来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西派出所求助。

经了解,该女子李某是城西居民,与丈夫王某40多年前结婚,但由于各种因素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也没有办理户口迁入,期间育有一女。2003年,李某丈夫王某去世,李某便带着女儿独自生活。

因女儿之前一直与王某户口在一处,目前因私人原因需要证明和母亲的关系,无奈之下李某来到派出所求助,同时也想借此机会弥补自己多年的遗憾。

根据《泰州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李某与丈夫王某因未办理婚姻登记,且王某已经死亡,李某除了提供王某的死亡证明外,公安机关还需经调查核实后才能进行变更。

了解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核查,通过历史档案文件查到王某当年因去世而注销户籍的相关材料,但从王某的这些材料中无法体现李某和王某的夫妻关系。民警又立刻赶到王某社区联系到当时王某在世时的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目前在职的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其居住的小区进行走访调查。通过现有的户籍档案资料、社区干部以及周围邻居提供的相关信息,对其身份、生活经历等走访核实,经过再三确认后证明了王某与李某的夫妻关系,其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最终帮助其出具了婚姻关系证明。

随后,民警又陪同当事人回到派出所开展后续系统申请变更工作,几经辗转,李某最终将婚姻状况更正为已婚。

来源:交汇点

编辑:余盈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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