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房能否作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我市将出台细则进行明确

  • 17-03-22 17: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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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12345政风行风热线迎来了泰州市工商局和泰州市消费者协会的双周回应。在上线过程中,住宅用房能否作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成为了讨论的热点话题。

在3月8号泰州市工商局首次上线时,市民傅先生曾经反映,他从事竹制品生产,原先在门面房里经营,后来拆迁了,就改在住宅房里面加工,他想问问住宅房能不能办理营业执照?泰州市工商局行政许可处处长刁鹏介绍,按照《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住宅用房是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不过前一段我市出台的创业富民30条,放宽了这一政策。

泰州市工商局行政许可处处长刁鹏:我们为了促进创业富民工作,现在是开了个口子,无污染、无安全隐患、不扰民的情况之下,你承诺,经过利害关系人同意了,是可以在住宅用房里面办理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

刁鹏介绍,3月8号首次上线之后,他们与傅先生进行了联系,了解到傅先生从事的是生产加工行业的经营,因此还是建议傅先生搬到门面房里再办理营业执照。对于这个答复,傅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他说在竹制品的生产过程中,既没有污染,也不扰民,为何还是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呢?对此,泰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士林答复说,鉴定一个行业是否有污染,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扰民需要进行一个综合的评定措施。

泰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士林:周边这一块的居民是不是认可,他现在一些项目有可能不扰民,没有噪音,将来怎么来进行控制,这个确实我们要认真地研究,怎么把富民创业30条的相关的要求能够落实到位,同时也不要产生其他的意想不到的一些问题。

在今天的上线过程中,也有一些市民打来电话,表达了和傅先生同样的疑问。对此,工商部门表示,他们正在制定相关细则进行规范。

泰州市工商局行政许可处处长刁鹏:无污染、无安全隐患、不扰民的,哪些属于这个范畴之内的,我们会制定一个负面清单,凡是在这个负面清单里面的,我们是不允许他从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的。

全媒体记者 黄桢

编辑 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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