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7月30日
海陵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案

任命
刘华斌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刘华斌同志代理泰州市海陵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接受
戴小俊同志辞去泰州市海陵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微海陵
编辑:徐群薪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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