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提取新政,今日起执行!
好消息
泰州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新变化
此前
泰州公积金发布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其中
两项公积金提取惠民新政
于今日(6月1日)施行
家庭互助还贷提取公积金
办理对象: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人的父母、子女
办理地点:就近的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所需材料:互助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互助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或外市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与借款人关系证明、借款合同、上一年度还款流水。
注意事项:互助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款项直接冲抵贷款;
互助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或外市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借款人还贷支出金额,提取款项转账至提取人银行卡。
老旧房屋改造提取公积金
办理对象:老旧房屋(发证时间满20年)的产权人及配偶、子女及配偶
办理地点:就近的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
所需材料: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产权证,非产权人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按每平方米1000元确定,合计不超过15万元
注意事项:每位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老旧房屋提取,每套房屋只允许一户家庭办理
未尽事项,以《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泰房委办发〔2026〕1号)为准。
来源:泰州公积金
编辑:赵采薇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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