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办通告
5月20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市区环境监管的通告。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高考中考期间
加强市区环境监管的通告
2026年高考、中考在即,为保障迎考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监管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17日,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在每日12:00至14:00和19:00至次日8: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5日至17日中考期间,考点周围工地全天不得施工。
二、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斗香。
三、禁止焚烧秸秆。
四、考点周边道路在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
各区、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监管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从严查处,为2026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通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0日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刘燕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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