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非必要拍摄学生,可能涉嫌违法!
随着短视频社交平台的蓬勃发展,“镜头”已成为许多老师记录课堂、定格童真的日常工具。然而,当校园生活与镜头相遇,在“记录”与“保护”之间,是否有一道清晰的边界?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核心指向并非“禁止拍摄”,而在于规范影像素材后续的“使用”与“披露”环节。这意味着,老师们手中的镜头可以继续记录,但按下快门或录制键之后,如何保管、使用、公开这些画面,有了更明确的规范与要求。下面,我们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问:《办法》对拍摄行为本身有何要求?
答: 为记录成长或辅助教学而进行的拍摄,通常无需每次都事先征得单独同意。但必须恪守两条底线:一是不得将校园场景刻意摆拍用于博取关注或流量变现;二是严禁拍摄更衣、午休等私密场景,或制作传播低俗恶搞内容。
问:如果个别学生或家长明确表示不愿被拍摄,应如何处理?
答: 必须予以充分尊重。可采取不拍摄、使用远景或进行面部模糊等技术处理,且不能因此对学生有任何区别对待。
问:“使用”和“披露”具体指什么?
答: 二者区别显著。教师个人留存或校内教研使用,一般属于内部留存范畴。而任何计划对外公开的行为,例如发布在学校或班级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公共平台,或向媒体提供素材用于报道,均构成公开使用与披露。
问:公开使用与披露需遵循何种程序?
答: 必须事先取得明确同意。特别是对于未满14周岁的学生,须由其监护人表示同意。同意的过程应确保监护人充分知情,并最好能通过书面、电子等方式留存记录。同意的范围应明确包括使用目的、传播范围与使用期限。
问:如果监护人不同意,应如何处理?
答: 应严格避免使用相关素材,或进行充分的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此外,若画面中包含学生姓名、学号、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使用,均建议进行模糊处理。
问:哪些是容易被忽略的常见风险点?
答: 主要存在三类情况:一是未经监护人明确同意,擅自在公共视频平台大量发布不满14周岁学生的日常画面,甚至用于运营个人账号或商业宣传;二是实际使用范围(如用于校外投稿)超出事先向监护人承诺的用途(如仅限班级群内分享);三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未对媒体使用学生画面进行必要审核,未确认其已获授权并完成脱敏处理。
问:学校层面应如何落实规定要求?
答: 学校应承担管理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拍摄无同意,使用需同意”的基本原则;组织教职工开展专项培训,普及相关规定与法律知识;建立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对宣传物料及媒体对接进行把关;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素材泄露或争议时能及时有效处置。
《办法》的核心在于平衡“记录成长”的良好初衷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要求。简单概括,即“拍摄无须同意,公开必须授权”。教师也可将此原则与家长沟通,促进家校协同,在充分尊重与保护的前提下,共同记录学生的美好成长。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
编辑:周慧敏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 今年上半年征兵开始啦!2026-02-25
- “沪七条”出台,上海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2026-02-25
- 寒假余额告急!80天超短学期要来了2026-02-25
- 姜堰:“春风”送岗促就业 精准服务助发展2026-02-25
- 直降10℃!今起两轮大范围雨雪将至,江苏开启阴雨模式2026-02-25
- 任 职 前 公 示2026-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