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缴 费 提 醒
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合发布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提醒
因上级部门暂未确定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为不影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待遇,在上级部门发布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前,灵活就业人员暂按现行缴费标准逐月缴纳职工医保费(每月28日起开放次月的医保费用缴费渠道)。上级部门发布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后,恢复正常缴费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汤晨洁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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