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全国首案开庭!500万赔偿全额支持!
2025年6月9日下午,随着法槌“咚”的一声,“家樂”包装装潢维权全国首案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知名品牌遭“克隆式”仿冒
本案作为联合利华旗下“家樂”品牌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包装装潢侵权的首起维权案件,其侵权行为呈现出系统性、规模化仿冒的显著特征。权利人诉称表示其品牌被狠狠“山寨”了!
权利人举证显示,多家被告企业在生产、销售的浓缩鸡汁、辣鲜露等系列调味品上,实施了从商标标识到包装装潢的“全维度复制”:用跟“家樂”超像的标识,包装颜色、瓶身设计也学得一模一样,从商标到包装全面仿冒权利人知名产品,让消费者难以分辨真假;且侵权主体众多、侵权形态复杂、损害范围较广,存在主观恶意明显的“搭便车”行为。
为此,权利人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结合“家樂”品牌在调味品行业超20年的市场知名度及侵权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正式提出500万元惩罚性赔偿主张,要求从经济层面彻底遏制此类恶意仿冒行为。
500万惩罚性赔偿一分不少
“现在宣判!”法官话音刚落,全场起立。经合议庭评议,法院认为各被告实施的案涉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且侵权恶意明显、情节恶劣。法院充分考量“家樂”商标的显著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恶劣情节与广泛规模,以及侵权产品所属食品领域应受更严格保护的理念,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权利人50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判令被告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和制造侵权产品的瓶贴材料、在《中国市场监管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开庭前,合议庭已组织数次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明确诉辩意见、梳理争议焦点、深入法庭调查。在对上万页证据材料梳理研究的基础上,本次庭审聚焦各被告具体侵权责任的承担范围与方式,展开了高效、精准的调查与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节奏紧凑、重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这堂“普法课”太震撼了
庭审结束后,泰州中院民三庭组织召开“知识产权助推绿色健康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庭长王小莉表示,泰州法院将高度关注本土优势产业,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行业树立“尊重创新、诚信守法”的理念,共同营造健康清朗的市场秩序。
来源: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陈欢
责编:周静
审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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