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州这里要拆迁了
近日
兴化市人民政府发布
一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兴征补安置〔2025〕7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安丰镇钟南村钟南五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和《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兴化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兴政发〔2024〕1号)规定执行。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亩,建设用地4.7万元/亩,未利用地3.29万元/宙。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3日。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
编辑:周慧敏
责编:陈丹丹
审核:戈俊巍
相关阅读
- 现场|青年人才新春联谊暨泰有引力周末嘉年华活动举行2025-02-12
- 节日|赏非遗看民俗 欢欢喜喜闹元宵2025-02-12
- 兴化|逛元宵庙会 许美好祝愿2025-02-12
- 时政|姜冬冬调研枢纽泰州建设 全力开辟泰州对外大通道 建设现代2025-02-12
- 时政|姜冬冬调研市委网信工作2025-02-12
- 时政|万闻华在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决扛起管党治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