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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打造法治小区样板 引领社区文明新风尚

来源: 编辑:钱宇璇 2024-04-19 11:33:43 查看数:0

近日,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发布《法治小区建设试点案例汇编》,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寺巷街道龙凤社区龙凤家园小区被作为“精品法治小区工作案例”入选。

4月11号上午,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寺巷街道龙凤社区的工作人员开展了每月一次的楼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逐层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一处楼道存在较为严重的杂物堆积问题。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些杂物为两户居民所有。面对社区工作人员提出的清理要求,这两户居民互不退让。

医药高新(高港)区寺巷街道龙凤社区法律顾问孙荣礼说:“这是消防通道,如果说出了火灾、事故,你们要自己承担损失,同时赔偿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社区法律顾问孙荣礼指出楼道堆放杂物引发安全事故的相关法律责任后,两户居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危害性,并动手开始清理杂物。楼道乱堆乱放问题一直是社区治理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龙凤社区在基层治理中,将法治力量、法律服务下沉到一线,采用“社区+法律顾问”上门的工作方式,将法律宣传融入日常工作中。

医药高新(高港)区寺巷街道龙凤社区党委委员毛宏涛说:“通过我们社区和律师上门做普法宣传工作,楼道内的清洁度也高了,大多数居民都愿意配合,把消防通道都清理得干干净净。”

在龙凤家园,不少居民因为种种原因会将房屋进行出售,但是因为龙凤家园是一个安置小区,建成时未办理房产证,不能上市交易。当时,不少居民在出售房屋时,便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的房屋面积和买方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等拿到房产证后再过户,这一做法却引发了不少矛盾。

医药高新(高港)区寺巷街道龙凤社区党委书记栾兆华说:“由于房价波动,其中出现纠纷。比如说原来房子卖得比较便宜,现在房价涨了,在过户时卖家就要求买家补贴钱,由此引发了矛盾。”

为了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龙凤社区定期邀请律师深入小区开展普法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医药高新(高港)区寺巷街道龙凤社区居民帅树凤说:“如果我买房子的话,要买有产权证的这种房子,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不能买。如果我卖房子的话,一定要按合同要按约定办事,不能反悔。”

栾兆华说:“普法有利于推动我们社区的工作开展,让党的政策在我们社区有序推进,同时对他们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方面有抓手、有依据。”

在开展“法治小区”建设工作中,龙凤社区还积极建设法治宣传阵地,营造法治宣教氛围。在小区的公共区域,社区建设了一条法治宣传长廊,用展板、宣传画等方式,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

医药高新(高港)区寺巷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邵勇俊说:“我们将以龙凤小区为试点,向全街道进行推广。提升居民自治、德治、法治管理的主观能动性,真正做到依法治居,让法治观念深入民心。”


记者:第振唐 张凯

编辑:钱宇璇

责编:宋涔玮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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