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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周慧敏 2024-02-29 10:06:06 查看数:0

贷款未结清

也能过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简化二手房交易流程

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推出优化政策

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让二手房买卖更便捷



什么是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

所谓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是指原房贷没还清、已被抵押的存量房,无须卖方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注销原抵押权,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协作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以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旧贷款,从而实现房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适用于哪些交易?

此业务适用于本市通过资金监管渠道购买二手房,卖方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买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卖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买卖双方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等情形。


新业务有3个特点

一是范围广,无论是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无论是同一银行还是跨行都可以办理;

二是门槛低,没有新贷需大于老贷的限制;

三是流程优,除增加贷款预审环节外,职工只需跑一趟。



具体如何办理呢?

别着急

小编举个例子

带你详细了解↓↓↓

4年前,市民李先生在市区美好易居城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他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贷了50万元,还有6年才能还清。今年春节后,他想将此房卖给张先生。现在,这笔交易就变得简单多了。


第一种情形

卖方李先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买方张先生拟申请公积金贷款

交易前,李先生可以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同意“带押过户”函》,张先生则携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含共同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同意贷款意向函》。双方签约后,张先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发放贷款。


第二种情形

卖方李先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买方张先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办理商业住房贷款

李先生可在交易前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同意“带押过户”函》,双方签约后,张先生办理商业住房贷款。


第三种情形

卖方李先生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存在商业住房贷款

买方张先生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张先生可在交易前携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含共同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同意贷款意向函》,买卖双方签约后,张先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发放贷款。

与原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相比

现推出的二手房“带押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明显↓↓↓


交易成本更节约,无需卖方筹措资金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减轻资金压力以及降低资金成本;

交易流程更便捷,通过多部门协作,减少了交易环节,一次性完成过户、重新抵押手续;

交易资金更安全,在交易未完成前,通过“带押过户”结合资金监管实现全流程闭合监管。


来源:泰州发布

编辑:周慧敏

责编:岑丹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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