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泰州全市严查!
近日
泰州交警夏季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
严查涉及学生交通违法
尤其是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最近正值暑假
又到了撒欢时刻
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这类交通工具
成了孩子们出行首选
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
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时
缺乏应变能力
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案例一
7月12日17时许,在姜堰俞垛镇角墩村,11岁男孩李某在角西路上骑着自行车划“8”字玩耍。
17时06分51秒,李某由路东突然转向路西,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
近日,河北保定市蠡县的14岁少年袁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梁庄村路段行驶,驶出路口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
袁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在事故发生时头部与汽车前机盖发生剧烈撞击,导致头部受伤,身体多处擦伤。
案例三
2021年8月19日,江苏徐州市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有人员受伤。
两名受伤女孩系初中同学,年龄均为13周岁,事发时,两名女生共同骑乘一辆电动自行车,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案例四
2020年8月5日,浙江嘉兴海盐县。15岁的中学生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陆某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行至一红绿灯路口时,吴某不仅未减速停车,反而连续变道、加速超车闯红灯,不幸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撞到,吴某和陆某被撞飞至空中翻滚了好几圈。
由于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后座的陆某摔在地上时头部触地,当场昏迷。吴某则较为幸运,在翻滚时头部恰好避开了地面。后经送医救治,两名学生均无生命危险。
驾驶自行车
驾驶电动自行车
法律对年龄都有明确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
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
必须年满16周岁
重要提醒
暑假是学生交通事故高发期,请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慎重为孩子选择代步工具,提醒孩子驾驶非机动车行驶时,应走非机动车道或靠右边道路。孩子法规意识和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欠缺,上路骑行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广大家长切不可大意,日常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来源:泰州交警
编辑:陆楚媛
责编:刘丽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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