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姜堰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 交警:全责!
一直以来,一些“恃弱而骄”的电瓶车,总以“弱者”自居,闯红灯、逆行……在车流中有缝就钻如入无人之境。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他们立马高举“弱势群体”的大旗,交警的判责也往往向“弱者”倾斜,于是部分电瓶车有恃无恐,颇有“我弱我有理”的“马路霸主”姿态。
然而法律面前并没有弱者强者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电瓶车如果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日,姜堰区就发生了一起电瓶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而交警的判责让“弱势”惯了的电瓶车主们大跌眼镜。
下面这起案例
希望能为大家敲响警钟
6月19日,曹某某(化名)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途经229省道顾高法庭路口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和曹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监控画面显示,当日16时27分许,事发路口南北方向为红色信号灯,但是面对红灯,曹某某视而不见,竟然选择无视并继续往前直行,此时一辆小轿车在同路口正常绿灯直行,没有及时注意道路左侧情况……“砰”的一声,电动车瞬间被小轿车撞飞,曹某某连人带车滚落在地面上,加上曹某某的头盔“戴而未系”瞬间飞出,顿时动弹不得。
经判定,此次事故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曹某某闯红灯造成,且未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曹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汽车驾驶人无责任。
这也意味着,曹某不仅要承担自己受伤的医疗费及电动自行车的维修费,还要赔偿轿车的修理费。
弱,不一定有理。规则面前人人平等!随着这样的判责案例越来越多,电瓶车主们“任性”上路的毛病也该改改了!只有人人敬畏规则,遵守规则,才能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
闯红灯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影响自己
甚至是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广大驾驶人应牢记
无论时间有多紧急
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
骑乘电动车出行前
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扣牢系带
通讯员:洪桂兵
编辑:周慧敏
责编:岑丹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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