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海陵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
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及假期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过一个平安、快乐、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22 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基函〔202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假期时间,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2023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为7 月 1 日, 秋季开学报到时间为9 月 1 日,上课时间为 9 月 4 日。如无特殊情况,学校教职工于8月27日到校报到,8月28日正常上班,8月28日至31日集中学习、校本培训、备课、制定新学期各学科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假期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1.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各校要切实做好暑假作业统筹,严控作业总量,减轻作业负担。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大体相当。提高学生作业质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要布置适量课外阅读任务,并做好检查指导。组织学科教师积极开展假期线上答疑活动,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馈,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2.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加强假期间的家校联动,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各校要结合学生年龄段特点,通过多种渠道指导家长掌握与孩子有效沟通的技巧,提升沟通交流成效。指导家长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引导学生家长坚持以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对暑假生活作出合理安排,不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平台,深入宣传科学育人理念和校外培训政策要求。
3.倡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各校要指导学生统筹安排好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积极引导学生按时作息,经常性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各校可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开放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供师生自主学习使用。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学生自愿参加的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帮助学生发展特长、调整心态、舒缓压力。
4.继续开展“关爱留守学生,争做教师妈妈”活动。各校要面向全体留守学生,继续提供全方位帮扶。各校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配合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开设的“青仔公益暑托班”等平台,提供更多的关爱与帮助。全体“教师妈妈”要采用适当方式对结对的留守学生家庭进行回访,关心留守学生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情况,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各学校要做好假期间关爱活动的宣传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假期和谐稳定
暑假期间,各校要严防溺水、食物中毒、触电、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火灾等安全事故,全面做好假期安全教育。放假前要专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和发布安全提示、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护, 及时了解孩子外出活动情况,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
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各校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确保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值班,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三、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假期“润心”行动
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做好暑期学生心理健康关爱工作。放假前,要重点提醒家长关注假期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假期中,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通过家访、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畅通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联系,做到暑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意识不松懈、监督不缺位、服务不下线,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开学前后,要通过家校互动重点提醒、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开学后一周内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四、注重学习提升,提早谋划新学期工作
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各校要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按照《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全面提升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素养。要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教育引导教师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泰州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和《海陵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文件,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各项要求,引导教师自觉提升师德素养、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做“四有”好老师。要在保证教师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幸福教育”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深化幸福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名师工程”,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开展讨论,提早谋划新学期的工作。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
来源:海陵教育发布
编辑:钱宇璇
责编:赵倩倩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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