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泰州: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记者从5月16日召开的全市统战工作第二期观摩研讨活动上了解到,泰州市将用三年时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小兵在观摩研讨活动上指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一块含金量非常高的国字号招牌,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要提高站位、把牢方向,锚定目标、奋力攻坚,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规划》,泰州市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宣传发动、全面推进、巩固提高、评审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创建工作,确保示范市创建蹄疾步稳、见实见效。
活动中,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泰兴市、姜堰区的民族工作特色阵地、示范窗口。各市(区)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讨交流。
记者:金小鹏
编辑:陈欢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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