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最新政策!可减免欠费违约金!
泰州市水务有限公司落实市政府1号文件
关于实施供水保障措施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为进一步落实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 (泰政规〔2023〕1号)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落实市政府1号文件实施方案》(泰建发〔2023〕36号)文件精神,泰州市水务有限公司特制定惠民措施:
一、政策依据
1.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规〔2023〕1号)文件第九条第三十八项规定“强化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实行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2.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落实市政府1号文件实施方案》(泰建发〔2023〕36号)文件第二条第六项规定“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水,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二、惠民措施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水费缓缴,经审核通过后,缓缴期限1—3个月,缓缴期间“欠费不停水,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2.申请材料如下: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费缓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办理方式
采用线下办理方式。用户可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体工商户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泰州市水务有限公司营业大厅(海陵区迎春东路129号)窗口线下办理,现场填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费缓缴申请表》。
4.优惠期限
此惠民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5.咨询电话
广大市民用户如有疑问请致电泰州市水务有限公司24小时客服电话962001,泰州市水务有限公司将竭诚为民服务。
泰州市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来源:泰州水务
编辑:钱宇璇
责编:悦鸣
审核:戚翔 闻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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