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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泰州两家医院拟确定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来源: 编辑:樊锦华 2022-10-15 10:06:05 查看数:0

日前

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对南京鼓楼医院等44家医院

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拟确定一批医院等级

其中

泰州2家医院拟确定为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关于确定南京鼓楼医院等

44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21年11月1日至12月24日,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南京鼓楼医院等44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综合评审结果于2022年9月29日经省医评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京市江宁医院、江阴市人民医院、宜兴市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州九龙医院、泰兴市人民医院、南京明基医院、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丹阳市人民医院、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南京市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常州市儿童医院、无锡市儿童医院为三级甲等儿童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为三级甲等口腔医院;淮安市精神病医院、常州市德安医院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为三级甲等皮肤病医院;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骨科医院;徐州市传染病医院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

三、拟确定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仪征市人民医院、涟水县人民医院、丰县人民医院、南京市同仁医院、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四、拟确定常州市肿瘤医院、淮安市肿瘤医院为三级乙等肿瘤医院;徐州市口腔医院为三级乙等口腔医院;镇江市传染病医院、扬州市传染病医院、连云港市传染病医院为三级乙等传染病医院

五、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盐城市精神病医院、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因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未达到相应标准,暂不确定评审结论,给予整改,整改期内按原等级管理。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7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877,传真:025-83620812。

2022年10月10日


·我国医院等级划分·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

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三级特等三级甲等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记者:周静

编辑:樊锦华

初审:赵倩倩

终审: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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