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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5日,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政案件。
经查,2022年10月3日,苏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40名省外来泰人员在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未进行“落地检”的情况下,入住许庄街道佳林大酒店(尚客优连锁酒店)、天缘商务宾馆等地。苏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师某婷、工作人员高某豪,许庄街道佳林大酒店(尚客优连锁酒店)负责人朱某、天缘商务宾馆当班负责人史某凤未按规定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以上四人行为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师某婷、高某豪、朱某、史某凤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国庆假日期间,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请相关企业单位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认真遵守相关通告规定。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泰州市公安局
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
2022年10月5日
来源:泰州发布
编辑:徐涛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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