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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消防见义勇为工作处”成立 首批设立100万元奖励基金

来源: 编辑:程娜 2021-12-15 15:23:51 查看数:0

12月14日,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举行 “消防救援见义勇为工作处”揭牌仪式。据了解,此次共成立1个“消防见义勇为工作处”以及8个“消防见义勇为工作站”,将加大对消防救援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现认定和表彰。




揭牌仪式上,三部门联合下发了《消防救援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了三类人员符合奖励范围,分别是消防救援指战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非职责范围内,实施灭火救援、救人等行为的;微型消防站队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非约定义务区域,实施灭火救援、救人等行为的;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广大人民群众,实施灭火救援、救人等行为的。



《办法》中规定了奖励标准,实施消防救援的见义勇为人员,经查证属实,视情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社会影响较大的,视情奖励人民币 2000—5000元。


消防救援队伍是国家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中坚力量,对消防救援领域涌现的见义勇为人员,各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个、确认一个、奖励一个,并适时召开年度表彰大会,大造声势,扩大影响。泰州市基金会将首批安排100万元奖励基金,对确认人员做到不漏奖、不惜奖,对实绩突出、影响较大的见义勇为人员积极提请省、市政府表彰奖励。



全媒体记者: 张 超 许 宏 

通讯员:栾 凯 李 缙

编辑:程 娜

责编:邵晓霞

审核:唐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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