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情纠葛,他居然扬言用枪……泰兴警方果断出击!
10月6日凌晨1时许,泰兴警方成功抓获一名私藏枪支、弹药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收缴自制枪支一把,子弹一发。
据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向某(39岁,重庆市人)在泰兴从事煤炭生意十多年,因感情纠葛,10月5日晚,扬言欲用枪伤害对方。泰兴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核实,并于6日凌晨1时多,拟定行动方案,多个小组分头行动。凌晨2时,民警将外出查看情况的向某当场制服,并在其家中查获自制枪支一支、子弹一发。
向某对其私藏枪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警方正在核查枪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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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泰州
编辑:郑剑云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戚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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