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泰医保发〔2019〕26号),明确统一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从7月1日起,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超过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泰州具体分段报销比例调整如下:一般参保人员住院起付线降至1.5万元,政策范围内的合规费用起付线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超过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困难群体住院起付线降至5000元,政策范围内的合规费用起付线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超过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这一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泰州晚报
编辑:陈小云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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